关于开展2024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2024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宣传教育以及专项整治等活动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2024年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2.依照《责任书》中的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3.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4.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述要求,请各部门将年度综治工作总结于20241111日前发送至校综治办。(保卫处沈敏校内OA邮箱)

二、评选项目

1. 2024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签订过《2024年度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各二级单位。

(发生《责任书》中所列“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除外)

2. 2024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各二级单位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三、评选数量:

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

综治先进集体/个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并盖章)请于20241111日之前上报至校综治办(保卫处沈敏校内OA邮箱),逾期作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请在保卫处网页下载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

五、考评办法

1.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担任评委,无记名投票评选。

2.申报先进集体的部门请准备好汇报材料(PPT),现场考评(时间不超过6分钟/部门)。

3.评选结果报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委员会备案,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


    联系人:保卫处沈敏  电话:13371896513

                                              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