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服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会议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3〕37号)部署,为确保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3年12月28日、12月29日
二、检查范围
各单位所主管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设施,以及校内在建工程、修缮项目的安全生产。
三、检查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电、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治安安全:检查校园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可疑人员、物品等安全隐患。
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验设备、试剂等是否安全存放;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行为。
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学生宿舍内是否存在违章电器、违规用电、乱丢烟蒂等行为;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施工场地的监管:校内在建工程、修缮项目等是否按规定办理各种申报、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责任;施工期间相关部门是否落实监管职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自查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请各单位在12月29日15:00前将自查报告发送至保卫处沈敏OA邮箱,联系电话:61655121。
上海电力大学保卫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