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原外省市户籍落户我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相关政策,原外省市户籍大学生在校期间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须迁回原籍或工作单位或其他能够接收户口的地点。学校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集中办理和个别办理的方式协助同学完成户口迁出工作。
一、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的对象
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的对象主要是入学后将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需要迁回原籍、有准迁证迁往其他省市、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在4月25日前将信息上报学院的毕业生。
请仔细阅读 附件1:户口迁移常见问题(必读).doc
二、集中办理流程:
1.原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下载附件2:2023外省市户籍学生户口迁出集中办理情况表(请注明学院名).xls上交给相关辅导员,每个学院指定一名负责人进行汇总,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5日前将信息表发至吴涵老师OA邮箱。
2.保卫处将汇总好的信息交至定海路派出所户籍窗口,打印户口迁移证。
3.保卫处由派出所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并集中发放,杨浦校区发放时间:5月15、16、17日,9:00-16:00,地点:平凉路校门收发室二楼;临港校区发放时间:5月15-5月19日,9:00-16:00,地点经外楼C106。
4.领取纸质版的户口迁移证后,于迁移证上的有效期内携户口迁移证前往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是否可以委托家人办理视各地政策而定)。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户口一旦由学校集体户迁出,不可回迁。
毕业生如遇以下情况,可以不参加集中办理,视情况延后进行个别办理,两年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因个人原因未考虑清楚户口迁往何处,后续个别办理迁出;
3.迁往单位,暂无报道证,后续个别办理迁出;
4.外省市升学,暂无录取通知书,后续个别办理迁出;
5.上海市内升学的,暂无录取通知书,后续个别办理迁出;
6.想落户上海,暂无落户批复,后续个别办理迁出;
7.退学、转学等特殊情况,后续个别办理迁出;
8.欠学分、四六级未通过等未能如期领取到毕业证的,后续个别办理迁出;
9.考入我校研究生的,无需办理;
10.欲考我校第二学位、二战考研我校的,无需办理;
11.需暂缓办理户口迁出的其他原因。
四、联系方式
1.保卫处户政科负责老师:吴涵,办公地点:临港校区经外楼C106,电话:61655115,QQ:4241217。
2.杨浦定海路派出所相关信息:地址:杨浦区内江路158号(近河间路),电话:2217128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7:00。
上海电力大学保卫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