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实践大课堂,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积极响应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的号召,鼓励大学生自觉担当重任,落实“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深入基层一线,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对象

上海电力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月-2月

四、活动原则

(一)自愿原则,严格审批。 各学院应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鼓励广大师生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如需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的重点实践活动,须由指导教师做好行程审核与追踪。

(二)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结合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各团队应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人群聚集,灵活调整实践计划。各学院要落实组织管理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做好应急预案和配套工作方案。

五、活动内容

(一)社会调研类

本次寒假社会实践调研将围绕红色寻访、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六大主题展开,调研团队可以结合自身经历、学科背景、社会热点,在符合各级防控要求下通过详实可靠的社会调研形成具有独立观点的调研报告,并给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1、追寻红色足迹(红色大寻访专项)

结合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追忆革命历程,探寻革命足迹。鼓励各团队积极开展红色寻访,围绕红色大寻访已有的阶段成果开展理论宣讲、爱心课堂和社会调研,形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和优秀的网络文化作品。

2、探索教育革新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关注如何丰富全市青少年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送关怀、办实事,在助力打造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良好“生态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鼓励项目团队依托我校爱心学校的品牌开展相关社会调研活动。

3、人民城市建设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等人民建设重大课题,结合文化塑造、青春建功、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人才培养等重要任务举措,助力上海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城市,并就此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4、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重点围绕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结合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关注如何加强规划对接、强化战略协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生态屏障、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共建共享民生工程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5、赋能乡村振兴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关注上海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国大局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动员鼓励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探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问题与突破点,在教育关爱、医疗卫生、科技支农、文化艺术、爱心医疗、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二)社会服务类

1、爱心学校

为夯实“爱心学校品牌效应,延续“实践育人的办学理念,鼓励在校学生发挥师范教育特色,积极参与爱心学校类社会实践项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依照自主联络、申请开办、批准开办的流程,由学院统一汇总符合要求的项目上报申请。围绕我校鲜明的办学特色、优质的培养模式、丰富的大学生活、填报志愿的心得体会进行宣讲,在家乡或就读地组织开展爱心课堂活动等内容,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报考我校。如在寒假期间上海共青团试点开展寒假小学生爱心学校托管服务,后期志愿服务将根据团市委的统一通知进行。

2、场馆赛事类志愿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在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引导我校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青年学生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带领同学加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团队,各学院应持续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探索新模式,开拓新项目,依托志愿者专网的大数据管理,为学生搭建更广阔的志愿服务平台。

3、“返家乡”专项活动

为响应国家号召,通过“返家乡”社会实践,呼吁我校学子“到家乡的基层去、到乡村去、到一线去”,通过进行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等,感受家乡变化、展现家乡特色、传承家乡文化,开展相关助推家乡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全程跟进,保障安全。 请各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明确学院安全负责人,实行实践团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务必落实责任,不得前往风险地区,保障安全。实践开展应视疫情情况动态调整,实践团队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二)立足属地,线下线上。 本次寒假实践活动原则上要求学生立足属地,在户籍地或者寒假居住所在地,通过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社会实践,原则上不鼓励跨地域跨省市开展活动。对于确需跨省级行政区开展的重点实践活动,实行“一团一报”政策,且必须由指导老师全程带队。

七、参与方式

学生以个人为单位参与的社会调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可相应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调研登记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调研登记表”)或“上海电力大学社会实践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实践登记表”),要求有详细的调研分析和成果总结。2023年2月28日前上交至所在学院团委,经学院团委、校团委校核后,予以认证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请各学院团委于2023年3月3日前,统一收齐实践登记表、调研登记表及调研报告,整理并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实践汇总表”(详见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调研汇总表”(详见附件4),一并上交校团委。

八、评选和奖励

(一)校团委将组织专人进行评审,评选出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参与实践同学总数的5%。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需自行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5),并附先进事迹,2023年2月28日前上交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收齐“先进个人申报表”,经学院团委审核后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先进个人汇总表”(详见附件6),于2023年3月3日前一并上交校团委。

(二)所提交的调研报告由专业教师从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现实意义等方面综合评定,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三)根据各学院团委寒假社会实践学生参与率、实践成果质量、社会调研质量,综合考察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联系人:陈铭洲 赵霜

电子邮箱:shiepxiaoshijian@163.com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30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调研登记表.docx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实践登记表.docx

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实践汇总表.docx

附件4:上海电力大学生寒假调研报告汇总表.docx

附件5: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6:上海电力大学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