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电力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上海电力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辅导员5名。

二、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含2年,参评学年全年需在职在岗),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以2020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所带学生团体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

2.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对待日常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良好,违纪率低。

3.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参评者须提交2019年以来撰写的研究论文(公开发表优先,请提供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和工作总结各1

4.担任党建、团学、易班等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帮困助学、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专项工作成绩突出,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的影响力;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本学年应至少参加1次市级或市级以上的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以及不少于6次的校内日常培训,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6.已获历届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此次仍可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遴选和分类推荐,组织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申报者于6101200前将申报表发送至邮箱dyfzzx_shiep@126.com

(二)综合考察

1.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组织部、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优秀辅导员的评审工作。

2.优秀辅导员评审包括以下环节:

1)学生评议:二级学院组织参评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全体学生对其进行无记名网上打分评议(毕业班辅导员除外)。

2)辅导员互评:学工部组织参评辅导员以外的其他辅导员(以本学院为主)对其进行无记名打分评议。

3)工作实绩考察:根据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所带学生违纪情况、所带毕业班就业率、所带团队获奖情况形成工作实绩考察成绩。

4)答辩:包括辅导员个人述职、基础工作考查、现场问答三部分内容,由评审小组对参评辅导员进行评审,形成答辩成绩。

5)综合评价:最终评审成绩根据工作实绩考察成绩(占30%+答辩成绩(70%)形成综合评价成绩。

3.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进行讨论评议,提出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单。

(三)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单报校表彰奖励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四)优秀辅导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并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奖励名单,并择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167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