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财务处“关于做好全校2020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重要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仪器设备(服务)采购工作及年底前资产入账(登记)手续的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1. 关于项目申购的要求
(1) 当年须入账报销的校内比选、校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请在10月30日前完成申购;项目组比价方式采购的项目,请在11月10日前完成申购。逾期将不予受理。
(2) 按照我校“关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当年须入账报销的集市采购项目(如购置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请在11月10日前完成申购,逾期将不予受理。
(3) 跨年度项目不受影响。
(1) 11月15日前报销的项目,请在11月9日前完成验收,11月11日前提交入账(登记)材料。
(2) 11月30日前报销的项目,请在11月24日前完成验收,11月26日前提交入账(登记)材料。
(3) 未及时提交入账(登记)材料,导致无法报销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4) 不急于在年底前报销的项目,入账(登记)材料不受时间限制。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