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僵尸非机动车”的通知

为规范校园停车秩序,优化校园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出行畅通,学校决定对长期占用公共区域的“僵尸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与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机动车将被认定为“僵尸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纳入清理范围:

1.车身残破、机件锈蚀、轮胎干瘪、积尘厚重,明显长期未使用;

2.长期未停放在非机动车区域且通知发布后5日内未移至停车区。

二、清理范围

校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公共停车区(含地下非机动车库)、学生宿舍区、教学区、消防通道、楼梯过道、食堂、办公楼等周边场地。

三、时间安排与措施

1.自行清理阶段(即日起2026年1月28日)

车主需及时检查并处置车辆。需继续使用的,请清洁整理并规范停放;废旧车辆请自行移离校园。

2.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1月29日—2月8日)

逾期未清理的僵尸非机动车辆,将由物业和安保组织力量进行集中登记清理,临港校区将统一拖移至环化楼北侧区域,杨浦校区将统一拖移至长阳校区西侧区域

3.认领与处置(2026年3月1日—3月8日)

车主可凭有效证件、购车凭证等材料至保卫处登记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车辆,后期将视为无主车辆统一处理。

四、注意事项

各学部(学院)、部门需广泛宣传,督促师生积极配合清理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临港校区:王老师,61655117(工作日9:00-16:00)

杨浦校区:王老师,35303004(工作日9:00-16:00)

请全体师生相互转告,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后勤处、学工部、研工部

2026年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