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沪教卫委【2020】183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的引导、服务和联系,提升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活力,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学生社团年审登记及其它学生组织备案登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学部)已成立的大学生社团(包括本科生社团和研究生社团)
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学部)已成立的除大学生社团之外的其它学生组织
二、年审周期
2024年7月-2025年7月
三、工作安排
11月11日-12日,业务指导单位根据年审要求,统筹安排学生社团年审登记和其它学生组织备案登记工作;
11月13日-19日,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附件1),其它学生组织负责人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其它学生组织备案登记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确认签字后交至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未列于附件中的其它学生组织需要单独进行报送,否则不能在校内开展相关活动);
11月20日20:00-21:00,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年审表格交到校团委(临港大学生活动中心207)。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二级学院(学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年审登记和其它学生组织备案登记,落实专人负责;
2.各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业务指导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社团年审、其它学生组织备案工作的领导,对经费使用、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提出整改意见;
3.各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其它学生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实报告学生社团、其它学生组织的运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学生社团年审登记、其它学生组织备案登记工作要求;
4.各学生社团、其它学生组织负责人要按照相应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五、注意事项
1.业务指导单位对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统筹和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2.学生社团实行年审制度,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登记注册;其它学生组织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3.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其它学生组织将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允许开展纳新和相关活动等。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暂停其相关活动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进行除整改外的任何活动,整改周期为6个月。
4.各业务指导单位要落实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指导学生社团和其它学生社团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上海电力大学学生组织登记备案表》。
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学年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名单(截止2025年11月).xlsx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