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及财政局关于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清理力度的精神指示,为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预算执行,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务必遵照执行:
1.合理规范使用各类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本年度报销及政府采购支付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财务处将于2025年12月11日起关闭智能投递柜,停止接收报销单及相关材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24年度及以前专项项目未使用完的资金将全部予以统筹收回,年底清零。具体如下:
(1)加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编号为A-****-25-***)及高地大项目(编号为G-****-25-***)的执行进度,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预算规范合理使用资金,确保绩效目标的有效完成,于2025年12月10日前使用完毕(包括暂付款的账务冲销工作)。
(2)教委及其他单位拨付的专项项目资金(编号为C-****-**-***)原则上只允许结转1个会计年度,超期未使用的资金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统一上缴财政。请各部门抓紧执行2024年度(C-****-24-***)及以前年度各专项项目,于2025年12月10日前使用完毕。
(3)科研项目(编号为B-****-**)报销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请各位项目负责老师仔细核对名下项目并自查发票开具情况,及时与对方单位沟通未到账款项情况。学校已对外开出的发票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2.请全体教职工梳理各自名下的未还借款,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严禁利用借款套取年底到期的经费,务必于12月10日前办理销账手续。未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资金不予结转,将占用2025年预算额度。
3.请各部门根据人事处工作安排,于12月5日前完成12月份薪资数据的上传等工作,以确保本年度薪资的有序、及时发放。
4.请资产经营公司、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部门于2025年11月30日前按时足额上缴应缴利润及出租出借收入。
请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积极、合理使用资金,严禁年终突击花钱。若有特殊事宜,请务必及时联系财务处沟通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大学财务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