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上电委〔2022〕1号)文件精神和《2025年上海电力大学关工委工作要点》,不断推进我校关工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创新发展,校关工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二级关工委组织及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和在职干部。
二、评选奖项
1.上海电力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2.上海电力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1.上海电力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1)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守正创新发展,助力建设教育强国。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教育部党组和市教卫工作党委三个“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2)党政领导重视关工委工作,基层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五老”队伍稳定,主体地位突出,开展活动有效,发挥作用明显。
(3)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和思想理论建设。
(4)单位关工委整体工作在学校关工委工作中有一定影响。
2.上海电力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1)热爱并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与以立德树人为主旨的各类主题教育、争创品牌、课题研究等活动,勤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信息时代新技能。
(3)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流程
1.校关工委和各二级关工委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上报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每个二级关工委可推荐老同志1-2人和在职1人,先进工作者原则上须近年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2年以上。
2.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采取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荐的方法。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经审定后,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和 《上海电力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表内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另附具体事迹字数不少于1500字。
3.校关工委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照评选条件,综合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择时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以评选推荐为契机,认真总结撰写推荐集体的工作成绩和推荐个人的事迹,推动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
2.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中午12:00 之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关工委邮箱shdldxggw@163.com。凡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作主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刘佳
电话:021-35303247
上海电力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5 年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