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上海电力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辅导员5名。
二、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含2年,参评学年全年需在职在岗),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原则上担任辅导员期间学校年度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所带学生团体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
2.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对待日常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良好,违纪率低。
3.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参评者须提交2023年以来撰写的研究论文(公开发表优先,请提供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和工作总结各1篇。
4.担任党建、团学、易班等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帮困助学、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专项工作成绩突出,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的影响力;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本学年应至少参加1次市级或市级以上的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以及不少于6次的校内日常培训,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6.已获历届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此次仍可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序号 | 二级学院 | 优秀辅导员推荐名额 |
1 | 能机学院 | 1 |
2 | 环化学院 | 1 |
3 | 电气学院 | 2 |
4 | 自动化学院 | 1 |
5 | 经管学院 | 1 |
6 | 计算机学院 | 1 |
7 | 电信学院 | 1 |
8 | 数理学院 | 1 |
9 | 外语学院 | 1 |
总计 | 10 |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遴选和分类推荐,组织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2024-2025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职业能力与工作实绩情况表》(附件2),于5月21日15: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dyfzzx_shiep@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校学生工作部学术楼116。
(二)综合考察
1.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组织部、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优秀辅导员的评审工作。
2.优秀辅导员评审包括以下环节:
(1)学生评议:以2024年度学生评议情况为基本依据。
(2)辅导员互评:学工部组织参评辅导员以外的其他辅导员(以本学院为主)对其进行无记名打分评议。
(3)工作实绩考察:根据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所带学生违纪情况、所带团队获奖情况形成工作实绩考察成绩。
(4)答辩:包括辅导员个人述职、基础工作考查、现场问答三部分内容,由评审小组对参评辅导员进行评审,形成答辩成绩。
(5)综合评价:最终评审成绩根据工作实绩考察成绩(占30%)+答辩成绩(70%)形成综合评价成绩。
3.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进行讨论评议,提出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单。
(三)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表彰奖励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四)优秀辅导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并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奖励名单,并择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5月9日
附件2:2024-2025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职业能力与工作实绩情况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