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为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年来高校火灾事故教训,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安全和消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共筑消防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使用违章电器、宿舍吸烟和乱扔烟头等行为,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持续改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1. 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情况;安全出口处、消防车通道内有无违规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设置摊位或固定障碍物。
2. 消防设施设备:校内各楼宇、场馆、会场等使用及管理单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烟感、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3. 场所环境与物品管理:重点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是否堆放杂物、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校内废弃物品集中堆放点是否落实巡查巡检;学生公寓阳台是否存在堆物情况,有无违规使用违章电器,坚决杜绝在寝室内吸烟、乱扔烟头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1. 自查自改阶段(4月1日—4月20日):各二级单位对照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
2. 集中排查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区域进行集中排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落实情况与突出隐患,对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本单位所管辖、使用的区域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 强化宣传教育:相关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25日前将《二级单位消防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xlsx 书面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
联系人:赵辉
联系电话:18918778132
保卫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