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开始印刷服务必须实行政采
电子集市点选的通知
各部门、各课题组:
根据《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经2018年12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校的印刷服务项目,必须经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点选采购,除2018年及以前年度签订的印刷合同外,其余的印刷服务报销结算财务处将不再受理。关于印刷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选择及相关操作流程,待市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制定具体方案并公布。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