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第六批上海“高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沪委办发〔2010〕28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六批上海“高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市高校开展第六批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上海“高端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上海“高端人才”引进人才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学位。引进人才应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紧缺急需的,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人需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回国,且回国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签订意向性合同的,须在签订意向性合同后6个月内到岗,并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方可入选)。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回国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引进后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回国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外专高端人才”项目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四)创业人才项目

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注册成立的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应在1年以上,5年以下。

上述申报人才需符合《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上述申报人才原则上不允许破格。如确需破格的,申报学院须同时提交《上海“高端人才”破格人选推荐表》(附件15)。每位破格申报人才需至少两位同行专家(一般应为院士、中央“高端人才”专家、具有正教授职称专家或者相关领域知名企业家等)从工作资历、业绩贡献、发展潜力等角度实名推荐,并分别填写破格推荐表。

三、申报程序

各学院根据需要,对照引才标准,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引进意向后,核实拟引进人才的学历、经历、成果等情况,根据要求准备必要申报证明材料,分别填写相应类别的《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由申报人亲笔签名后于6月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四、评审平台

为做好申报人选的评审推荐工作,上海“高端人才”设10个评审平台。各评审平台工作在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市专项办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分工如下。

1、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科技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科委、市教委、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2、重点学科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教卫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教委、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3、金融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金融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金融办、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引进人才由市国资委党委牵头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5、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市社会工作党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工商联、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6、航运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牵头负责。

7、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其中产业方面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引进人才评审由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建设方面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引进人才评审由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8、文化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教委、市经信委、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9、“外专高端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外国专家局牵头负责,市教委、市科委、市金融党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10、市创业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地税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五、申报材料

(一)上报材料

各学院需上报的具体材料如下。

1、各推荐人选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6份,个人信息表2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须合并装订;个人信息表另附)。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3、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4、破格人选推荐表,每人两份。

(二)附件材料要求(请务必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由医疗机构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件:

1、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

2、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实验室)

3、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学科)

4、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

5、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6、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民营企业)

7、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金融)

8、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航运)

9、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文化)

10、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创业)

11、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创新项目)

12、上海高端人才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外专)

13、上海高端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14、上海高端人才推荐人选其他个人信息表

15、上海高端人才破格人选推荐表

(以上附件请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最新通知”浏览下载。)

联系人:眭璐

电话:35304277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