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二级学院、项目申请人: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将申请人姓名、职称、所在二级学院及正确电子邮箱发到nsfc_dlkyc@163.com),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

4. 申请书等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并装订,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书最后的签字盖章页建议单独打印)

(三)其他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按不端行为处理,二级学院负有审核责任。

2. 限项申请规定:请参照2016年的项目指南执行。

3. 2016年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 “关键词”内容。

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16年1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5.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6.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学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申请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6日,逾期不候。请二级学院自行确定专家评审、申请书收取截止时间,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申请书至科研处,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研处联系电话: 35303931,联系人:钟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