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上海电力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并经市教卫工作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上海电力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18619日至20日在杨浦校区小礼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1.619日(星期二)上午8:00,预备会议

2.619日(星期二)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3.620日(星期三)上午8:30,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

4.620日(星期三)上午10:00,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二、大会地点

杨浦校区小礼堂

三、参加人员

1.全体党代表须按大会日程安排参加所有会议。

2.特邀列席代表、特邀嘉宾仅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及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四、注意事项

1.请与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着装正式,准时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所在代表团团长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由本团团长报大会组织组审批

2.请各代表团组织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会场指定位置就坐。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20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