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8浏览次数:616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的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二、推荐名额及时间安排

1、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2、720日前,各二级院(部)推荐人选1名,填写《2018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cshizi@163.com。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向全校公示一周。

4、推荐人选准备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