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及寒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时值“元旦”佳节,又逢寒假将至,为了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为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平安祥和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现就有关加强“元旦”及寒假前安全检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要把安全防范工作当作本部门头等大事来抓,要在近期对本部门师生进行一次包括:消防、治安、交通、法制、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内容的安全警示教育,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落实本部门各级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切实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本部的安全检查,要瞄准本部最薄弱环节,认真检查本部门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尤其要关注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危化品场所、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区域,施工现场、老旧建筑、校办企业等重点单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防止学校火灾、火警事故的发生和师生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各部门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本部门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对久拖不改或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关、停、封、拆等强制措施。

三、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请各部门安全员或明确专人负责本次安全检查的信息报送工作,将以上隐患排查清单、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于201815日之前报保卫处“安全办”备案,在此期间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前,保卫处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保卫处安全办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