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2017年度我校大学生艺术团表现突出的学生以及积极参与校级文化艺术活动的艺术分团,艺术教育中心决定在大学生艺术团内开展优秀艺术团团员以及优秀艺术分团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优秀艺术团团员的评选范围针对全体注册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艺术团成员。
优秀艺术分团的评选范围针对大学生艺术团。
二、评选内容
优秀艺术团团员
优秀艺术分团
三、评选条件及步骤
1、年度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在校注册的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2)积极参加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日常的训练、出勤率高,训练认真刻苦且业务表现突出;
(3)在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中表现优秀、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在本年度训练成绩不合格,违反大学生艺术团管理条例者不予评定;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和团内处分者不予评定。
2、评选步骤:
(1)大学生艺术团各艺术分团成员均可提出申请,由各分团组织相应的评选环节,每个分团可推荐3——5名优秀团员的候选名额,推荐的参考依据为日常训练中的表现;
(2)艺术教育中心组织评审组进行答辩,对各个分团推荐的优秀团员的候选人进行集中答辩并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
3、年度优秀艺术分团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由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的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且成绩优异,表现突出;
(2)艺术分团所获的荣誉。
4、年度优秀艺术分团的评选步骤:
(1)艺术分团到艺术教育中心进行申报;
(2)艺术分团团长准备该年度参与的校级文化艺术活动、所获艺术成果、荣誉以及奖项等材料;
(3)艺术教育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分团进行会议评审。
四、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
各艺术分团、艺术团团员应本着求实、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评选,切忌虚假、假报。各名额人选宁缺毋滥。
五、评选时间安排
1、优秀团员评选时间安排
(1)11月13日——11月17日,由各艺术分团团员向指导教师递交申报优秀团员的申请。
(2)11月20日——11月22日,由各艺术分团审核优秀团员候选人名额资格,评选3-5名优秀团员推荐名单。
(3)11月23日——11月24日,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答辩评审组,对各个分团推荐的3名优秀团员的候选人进行集中答辩,各分团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该分团总人数的30%)。由艺术教育中心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的奖励。
2、优秀艺术分团评选时间安排
(1)11月13日——11月17日,各艺术分团团长准备2017年度参与的校级文化艺术活动、所获艺术成果、荣誉以及奖项等相关答辩材料,并报送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
(2)11月23日——11月24日,艺术教育中心组织评审小组,以会议答辩评审的形式进行集中评审,结果产生1——2个优秀艺术分团,由艺术教育中心给予一定的物质以及精神的奖励。
上海电力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