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特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共建项目”申报评选和 “创文明班级”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明班级”的申报评审办法
1.各学生班级(2017级新生班级除外)可根据我校《学生手册》中的《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本着实事求是、重在建设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班级认真填写《上海电力学院2017年度文明班级申报表》。并于11月14日前上交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班级创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于11月22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表一同汇总上报至校学生工作部。
3.按照《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文明班级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5%。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5个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5个
电气工程学院:5个 自动化工程学院:3个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5个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4个
经济与管理学院:9个 数理学院:2个
外国语学院:2个 国际交流学院:1个
4.校学生工作部进行材料审核、组织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审批。
二、“文明共建项目”申报办法
凡与校外单位开展文明共建项目满一年(2016年10月15日—2017年10月15日)的班级,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上海电力学院2017年度文明共建项目申报表》 ,提供共建以来开展的活动计划、过程记录及总结材料。各二级学院在认真评选、推荐后,请于11月22日汇总至学工部,学校将组织复核、检查、评比以后予以确认。
三、“创文明班级”申报
1.各二级学院要对各学生班级(重点为2017级新生班级)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动员,组织新生班级学习我校《班级学风评估指标》,做好文明班级创建活动。
2.各班级在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班级创建文明班级的方案、计划,并填写《上海电力学院创文明班级申请表》,上交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于11月22日报校学生工作部。
上 海 电 力 学 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