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依据《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8月修订)。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届全校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112日前毕业生可登陆就业信息网申请校级优秀毕

业生,主要事迹要求600-700字;

   (二)1110日前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学院内

评审并将初评结果通过就业信息网上报,同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

示,公示期一周;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  凯

副组长:何西培

组  员:张 艺、赵建明、涂莹亮、诸 俊、王佳丽、丛 亮、余南飞、陈姗姗、周洁明、徐广新、李兆鹏

    秘  书:董 雪




附件1:优秀毕业生网上申请流程.pptx

附件2:优秀毕业生学院审批流程.pptx


上 海 电 力 学 院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