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
为充分发掘我校政治觉悟高、科研素质强、德才兼备的应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树立先进典型,引领广大研究生毕业生以高水平人才标准积极就业、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根据《上海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上海电力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0届全日制在籍在校应届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评选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今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96人;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31人。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2020年度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评选流程
五、其他事项
1. 各学院评审时不应仅考量科研成果,需综合各方面表现,特别是今年在疫情期间参与志愿服务、爱心公益等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2. 登记表的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附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录用通知复印件。
3. 对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一经查实,按复审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4. 被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有与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相违背的行为,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docx
附件2:2020年度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xls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