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启用临港校区非机动车充电车棚的通知

各位师生:

我校临港校区第一批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已完成建设,目前在第一食堂南侧、单身教师公寓、一号学生公寓、九号学生公寓、第二食堂北侧共设置5处充电车棚供校内师生充电及临时停放。现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照停车棚内的使用说明进行规范充电,充电完成请及时将车辆驶离,以便他人继续使用;

2、非电动自行车及不需要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请勿停放至车棚内,可停放至其他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

3、充电插座为一插一充,禁止使用拖线板“飞线”充电或一插多充;

4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生乐物业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电话:61652317)。

5、根据《上海电力大学车辆管理规定》,除专用停车棚以外,严禁在楼宇室内、楼道、门厅、地下室(车库)等其他非专用场所为电瓶车充电。202018日起物业保安将对于违规充电、停放的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人力自行车、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和集中停放。停放点设置在我校临港校区三号门近体育馆处,如车辆因违规被处理,请至门卫处进行登记后按规定领回车辆。

请各位师生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文明行驶,有序停放。

  

上海电力大学后勤管理处

上海电力大学保卫处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