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专利实施许可公示(ZL201210167338.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上海电力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沪电院院[2018]107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专利实施许可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一种直接以FePO4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的生产方法

专利号ZL201210167338.7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发明人张俊喜 ;杨希 ;张世明 ;原徐杰 ;任平 ;马行驰 ;

被许可方:杭州科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方式:普通实施许可

许可期限:叁年

许可范围:中国大陆范围内,使用其专利的产品。

许可费用: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公示时间20191122-2019126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转移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负责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啸

联系电话:021-35303002    13371895950




上海电力大学 技术转移中心

201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