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电学〔2019〕36号文)规定,现在开展2020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思想端正。
3.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明礼修身,严于律己。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
4.积极进取,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15%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30%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5.学校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凡参加国家西部专项计划的同学,学校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并积极为其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
6.退伍学生在我校完成学业,毕业时平均绩点达到2.0及以上,可授予“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作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7.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当年全校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 名额(人) |
电气工程学院 | 73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40 |
国际交流学院 | 17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4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4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48 |
数理学院 | 21 |
外国语学院 | 15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42 |
二、评选日程安排
(一)11月25日前毕业生完成本科就业信息网登陆、申请表填写,其中主要事迹要求600-800字;
(二)12月6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学院内评审、本科就业信息网上报、公示等工作,公示期为一周。
(三)12月20日前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 凯
副组长:江晓花 陈姗姗(执行)
组 员:王云欢、涂莹亮、诸 俊、王佳丽、周维刚、余南飞、周冬梅、周洁明、叶华刚、丛 亮
秘 书:纪晓黎
上 海 电 力 大 学
招 生 就 业 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