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扬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团员思想教育、提高团员素质、强化团员意识,激励我校团员青年勤奋学习、积极工作,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团员,毕业班同学不纳入评比范围。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

1)思想积极向上,爱党爱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和各项政治理论学习;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号召力,充分发挥共青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成绩优良;

4)按时缴纳团费,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5)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学院和团内处分情况,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无重修、不及格情况;

6)优秀团员标兵需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且获得过校级优秀团员称号

2、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

1)在团支部、学院团委、园区团工委、校团委中担任某一职务;

2)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上有一定成效,为共青团事业作出一定贡献;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文明(班级与寝室)建设活动、理论学习活动等;

6)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学院和团内处分情况,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无重修、不及格情况;

7)优秀团干部标兵需符合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且获得过校级优秀团干部称号

三、评选要求

1、校团委按照团员数的4%核定各学院优秀团员评选名额。各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负责本学院的优秀团员评选工作,各支部通过民主选举方式,并参考团员评议结果选出,学院团委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审核。优秀团员获得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1),学院团委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汇总表》(附件2);

2、校团委按照团员数的0.2%核定各学院优秀团员标兵推荐名额。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附件3),学院团委讨论推荐,校团委组织评审,经公示后报校党委批准。学院团委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标兵汇总表》(附件4)。

    3、校团委按照团员数的0.5%核定各学院优秀团干部评选名额。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附件5),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负责本学院的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审核。学院团委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汇总表》(附件6);

4、优秀团干部标兵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附件7),学院团委讨论推荐,校团委组织评审,经公示后报校党委批准。学院团委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汇总表》(附件8)。

四、评选名额

五、时间安排

1、评选时间:

  (1327-41日,先进个人申报;

  (242日-412日,各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进行评审、推荐;

  (3415-419日,校团委组织学院团委书记评选、审核先进个人,确定名单;

  (4422日—428日,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2、材料上交时间:

  (141213:00-15:00,学院团委将附件123567 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临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

  (2423 13:0015:00,学院团委将附件48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附件:

   1、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doc  

   2、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汇总表.doc 

   3、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doc  

   4、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标兵汇总表.doc

   5、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

   6、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汇总表.doc

   7、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doc

   8、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汇总表.doc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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