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电力学院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指标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上海主管部门预算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上海电力学院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内编制指标调整申请。2019年涉及采购指标调整只能发起采购目录变更和采购方式变更的申请,金额以及项目名称不能更改。提交书面申请(附表1)。

        二、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具体包括教育收费、中央专款、拨入专款等,需在采购平台生成临时编号,确定采购方式,提交书面申请(附表2)。对其中需要特殊方式采购的,需要在后面的表格中再次填报。属于政府采购电子集市中的货物或服务,在政府采购网上生成采购编号后直接在电子集市中采购,无需申请采购编号。

        三、进口设备审批申请。单位所有资金来源采购设备中需要购买进口设备的,需提交书面申请(附表3),并附进口设备论证表并对附件编号、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材料。进口设备申请表的备注中如果有国际招标则按统一模板:“国际招标,申请免税办理并申请线下操作”,若未涉及不用填写。

        四、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这是指采购品目挑选正确,但是集市采购平台的货物不能满足单位需要,提交书面申请(附表4)。

        五、单一来源项目申请。这是指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只有唯一供应商,提交书面申请(附表5),并附专家单一来源论证说明和单一来源公示文件,并对附件编号。单位公开招标流标失败后转单一来源不需要在此时申请,可在正常情况流标后另行报告市财政。

       六、线下采购申请。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项目需要申请线下采购,提交书面申请(附表6)。竞争性磋商项目可以线上操作,不需要申请线下采购。

       七、以上表格中涉及临时采购编号的,除低于采购限额的项目外,其余一定要将临时采购编号填写完整。

以上各项事项详细通知和附表请参见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pdf

2.2019年政府采购申请表(总表).xls

       学校必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所有申请表格电子版上传到教委财务工作网站上,纸质申请文件和表格报送到市教委财务处。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调整,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三点前将所有申请表格电子版和纸质表格(盖部门章)报送到临港财务处209办公室

       联系人:肖晓芸,牛牧;联系电话:61655074

  

上海电力学院财务处

2019年3月11日